南非技术性贸易措施概况
发布时间:2011年3月3日 15时43分
一、中南双边贸易概况
南非位于非洲大陆最南端,自然资源丰富,是非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自1998年1月1日中国和南非正式建交以来,中南经贸发展迅速。双方相继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动植物检疫检验合作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贸易经济和技术合作协定》等一系列经贸合作协议。
近年来,中国与南非的双边贸易规模逐年扩大,南非成为中国在非洲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南贸易额约占中国与非洲贸易额的20%。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国和南非双边贸易总额为178.2亿美元,同比增长26.9%。其中,中国对南非出口85.9亿美元,同比增长15.7%;自南非进口92.3亿美元,同比增长39.6%。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南双边贸易总额为160.6亿美元,同比下降10%。其中,中国对南非出口73.7亿美元,同比下降14.5%;自南非进口86.9亿美元,同比下降5.9%。
中国对南非出口的主要产品为电器设备、机械设备、车辆、服装、鞋靴、家具、寝具、钢铁制品、塑胶制品等;自南非进口的主要产品为石油、铁合金、铁砂矿及其精矿、锰砂矿及其精矿、铜砂矿及其精矿、不锈钢板材、羊毛等。
二、南非的贸易体制简介
南非实行自由贸易制度,《国际贸易管理法》、《进出口控制法》和《标准法》是南非进口管理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南非贸易工业部是负责管理南非对外贸易的主要部门,贸工部根据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南非进出口限制产品清单,对相关产品实施进口限制。
根据《国际贸易管理法》的规定,只需在南非税务总署登记注册,任何公司即可经营进口贸易。大多数产品均可进口南非,但水果、鱼类、某些蔬菜及农产品、餐酒、枪械、二手货品及赌博游戏机等产品须由进口商向进出口管理司注册登记后申领许可证方准进口,此类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发放日至当年12月31日。在中国向南非重点出口的商品中,仅有黄金饰品、茶叶和鲤鱼需要进口许可,分别由南非储备银行和农业部负责发放。
三、南非TBT通报情况分析
从2008年1月至2010年5月,南非共发布TBT通报49项,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车辆及其部件、农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电信设备等。其中,车辆及其部件以及农产品相关的TBT通报最多,均为11项,其次是电子电器产品,为10项。这三类产品的通报量占了通报总量的65%。通报内容主要涉及上述产品的强制性规范,以及农产品的等级、包装和标签等方面的技术法规。
四、南非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1、南非国家标准
南非共有约5000项国家标准,其中约70项为强制性标准,主要涉及电子电气设备及其部件、机动车及其零部件以及食品等。南非海关与南非标准局签订了合作协议,对进口实施非常严格的控制,此类产品出口到南非必须通过他们的测试。电气和电子设备及其部件的生产和进口必须获得授权书(LOA),并通过南非标准局的认证。中国于2004年与南非签订了测试结果互认协定,但在认证时还需考虑到中国与南非标准间的差异。
2、农产品分类包装要求
南非对在南非销售的部分农产品分类和标识有严格的要求,增加了外国相关企业的生产工序和经营成本。包括:对预包装的计量、标签、定量要求以及关于货物运送和销售的一般规则,在南非境内销售的绵羊、牛、猪和山羊畜体的自愿性分类和标志要求,以及高粱糖浆的分级、包装和标志要求。
3、纺织服装的标签要求
南非对纺织品、服装和鞋类维持着苛刻的标签要求,根据南非贸易工业部(DTI)的规定,此类产品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后方可获准进口以及在南非国内市场销售:
a) 注明生产国别、生产企业注册号和/或进口商进口登记号、产品加工程度;
b) 符合南非标准局关于纺织品服装标识标准(SANS 011)和人造及天然纤维标识标准;
c) 以重量或数量方式标明原料成分及各自所占比例;
d) 如经过重新加工、整理,须标明;
e) 如成品纤维产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化学纤维经喷塑(Extrusion)等方法制成,应按大小排序后标明纤维名称及重量或数量比重;
f) 产品中劳动力比重和原材料比重。
4、硅酸盐水泥标准
目前南非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大,市场上对水泥的需求持续增加。南非政府规定,只有达到南非标准局(SABS)SANS 50197-1和SANS 50197-2标准的进口普通硅酸盐水泥才能得到认证标识,方可在南非市场上销售。
5、其他产品的标签要求
南非在2008年和2009年对进口或销售的部分农产品、机动车、灯具、电信设备等产品的原产国标签要求以及分级、包装、标签的法规和卫生部管理范围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广告的条款等进行了修改,提高了相关要求,对中南之间的正常贸易造成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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